举证期限的提交时间主要 取决于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具体来说:
一审普通程序:
举证期限通常不少于15天,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二审程序:
如果当事人提供新证据,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0天。
当事人协商: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的举证期限,并经法院认可。
法院指定:
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举证期限,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延期申请: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存在实际困难,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需经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举证期限的提交时间主要依据法院的指定和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并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当事人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