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劣迹是一个法律术语, 指的是一个人曾经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前科:
指一个人曾经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管制等,以及这些刑罚的缓刑、减刑等情况。此外,被判处刑罚后未执行完毕或未获得赦免的情况也被视为有前科。
劣迹:
指一个人曾经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强制戒毒等。
需要注意的是,前科劣迹不仅包括刑事处罚记录,还包括行政处罚记录。有前科劣迹的人在法律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在就业、入伍等方面可能需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前科情况。
综上所述,前科劣迹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因犯罪或违法行为受到的各种法律制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