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坏别人门的判刑结果主要 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判决结果示例
一般情况: 如果砸坏的大门价值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或情节严重,行为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特别严重情况
一般违法行为:如果砸坏的大门价值较低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人将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建议
积极赔偿:如果行为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自首:如果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可能会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财物价值、行为人的态度及赔偿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