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果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原护照(申请换发护照的提交)。
监护证明材料(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后,外省籍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的提交)。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的提交)。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顺利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