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环保局或相关主管部门。具体来说:
环保局:
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包括工业排污、居民排污、饭店排污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环保部门仅负责入水合格性检验。
环境监察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遵守环保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国家层面,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在地方层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综上所述,排污的管理部门可能是环保局、城市管理部门、环境监察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和管辖范围根据排污类型、企业规模、地区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