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教你制作一份完美的证据目录)

时间:2024-09-12 10:37:13

证据目录又称证据清单,以可视化的形式反映当事人所提交证据的基本信息,通常是以表格的形式呈现。实践中,各地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对证据目录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只要符合最基本的要求即可,因此证据目录特别容易被人忽视。但笔者认为,虽然法律对证据目录没有作出特别严格的强制性要求,但大家也不要随意应付。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与法官沟通的机会有限,一定要抓住每一次与法官产生交流的机会,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都是向法官展示自身观点的机会。

在法律规范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1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以上是司法解释对民事证据方面的规定,可以总结出,证据目录应当包括:证据编号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提交人签名日期。除此之外,还应包括:证据名称证据类型页码


证据目录示例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这几部分应该怎么写。

一、证据编号

证据编号不是只给证据编个序号这么简单,哪个证据在先哪个证据在后是有很大学问的,证据是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编号的,不能杂乱无章,随意安置。比如关于未支付货款的合同纠纷,证据1肯定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证据2是卖货方已经交货的单据凭证,因为法庭最先审查的一定是本合同的效力,然后才是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这是基于法庭审理逻辑进行排序的,也是事件的客观进程顺序。如果把这两个证据的顺序颠倒,既不符合事情客观发展的顺序,也不符合法庭的审理逻辑。

证据通常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一)时间顺序;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三)证明内容的关联程度。

此外,如果证据较多,而且多个不同证据的证明目的一致,可以把这些证据进行编组处理,将所有证据分成若干个组,每组再细化为若干个证据。

二、证据名称

证据名称就是这个证据的名字,大多数证据自身就带有名头,比如:XXX合同、XXX协议、XXX证书、XXXX鉴定意见,这部分内容比较简单,按照证据的实际情况填写就行。

三、证据类型

证据类型是指证据的物理形式,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比如,纸质合同、发票、银行流水这些书面类的证据是书证,知识产权案件中公证购买的侵权产品是物证。明确写出证据类型的好处是,法院可以提前根据证据类型安排如何出示以及质证。

四、证据来源

证据来源是指证据的出处,比如从银行打印的流水,其证据来源就是XX银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其证据来源就是原告或被告;从某个政府部门调取的文件,其证据来源就是XX人民政府XX部门。

证据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证据的效力,特别是真实性,如果是从国家机关或公立机构获得的证据,其真实性无需过多证明,所以在证据目录上写明证据来源,法官在审理时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会有一个直观的判断。

五、证据内容或证明目的

证明目的是指这份证据想要证明什么,比如,一份买卖合同的证明目的是双方成立买卖关系,但是如果只写这么几个字,是非常不合格的证据目录。标准写法应该是:XX与XX于XX日签订了XX买卖合同,双方约定XXXXXXXX。要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简要提炼出来,以便法官能直接从证据目录了解案情。

证明目的是整个证据目录的核心部分,也是重中之重。一份证据少则几页,多页几百页,有些内容与本案有关,而有些可能与什么关系都没有。如上所述,如果不在证明目的部分明确表达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只是泛泛低一带而过双方签订了XX合同,证据目录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和作用。

六、页码

页码是指需要在证据上按顺序标注页码,然后将每份证据的对应页码写在证据目录中,以便于法官审理案件。庭审时间非常有限,如果不事先编辑好页码,在庭审时,大家无法快速找到证据中的具体内容,十分耽误时间。

七、提交人签名(盖章)和日期

此处是指在提交证据时候,一定要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提交日期。证据目录作为证据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提交给法院的法律文件,一定要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而且,证据必须要在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时间内提交,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提交,法庭可以不予采纳或者给予相应处罚,因此,一定要在落款处写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