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也称为自我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必要制止行为。这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它是基于自卫权而采取的。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防卫目的的正义性、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防卫行为的相当性。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防卫目的正义性: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2. 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防卫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合法手段的情况下采取的。
3. 防卫行为的相当性: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与所面临的不法侵害相当,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虽然仍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者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 《刑法》还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提供了正当防卫的详细解释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